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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敬自己三两黄昏

昨晚没有喝醉,居然睡得很沉,也可能这几天长假差点车祸,劫后余生吧!

昨晚理了个发,烫了头发,我是很懒的人,最讨厌理发,所以一直留长发。

其实一个喜欢搏击斗殴的人留长发是很容易被对手抓住头发狂踢的……

还好,无数次斗殴,也没被人抓住头发暴揍,都是我揍人,所以还是一直留长发,留到了不惑之年……

墓靴风云部分写完了,五十多万字,应该完结,还是凑一起写了后半部分穿越冒险,下南洋打捞沉船。

这是和以前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故事,换地图了……

六爷娶了两个女人,他六十多岁时候出家两年,七十岁的时候,他还俗出山去解救苍生,带着子孙投身革命!

六爷的故事基本结束了……

下部分是张文龙的故事。

给朋友打电话聊天,说下半部分南洋寻宝,本来是想把陈二爷写死的,葬身孤岛。

朋友也说,陈二爷和六爷太像了,应该写死一个,也许更有泪点。

早上清晨醒来码字,还是心有不忍,虽然世事无常,还是顺其自然吧……

懒得起床,无聊刷着短视频,被一首歌打动了……

我听说落叶扰乱了清晨,

我听说寒风吹乱了黄昏

是谁在夜里傻傻的等……

等一个可能的不可能?

我听说时间淹没了琴声,

我听说现实捉弄了青春。

寂寞的巷尾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守着孤独的灯!

我听说昨夜的风吹灭了路灯……

我听说路过的人扛起了认真,

我听说你脸上爬满了皱纹。

我听说你始终还是一个人……

我听说你在夜里弄丢了灵魂,

我听说你把眼泪藏进了肚中,

我听说你也偶尔看一看天空,

我听说你也把苦酒一口闷…~

敬自己三两黄昏!

手机一首歌循环了无数遍,可能歌词突然入了心,我居然学会唱了……

二十年不读书了,这个冬天心血来潮码字,也是想给这个寒冷冬天留点记忆,写了六十万字了,还是单机呢,也没人看,我还很高兴,这样正好可以写点日记和乱七八糟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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